江城日报广告价目表 (对外八版)
遗失支票、公章、财务章、合同章、私产房证、个人土地证每号 150 元。
遗失营业执照正本、税务登记正本、法人代码证正本、护照每件 120 元。
遗失营业执照副本、税务登记证副本、法人代码证副本、机动车完税证、驾驶证每件 100 元。
遗失工作证、公产房证、林证、集体土地证、营运证每件 50 元。
遗失煤气证、治安卡每件 30 元。
遗失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特困证每件 20 元。
遗失学生证、残疾证每件 10 元。
日报中缝广告每字 4 元,标题 100 元。
星期天广告价目表 (四开二十四版)